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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忽冷忽熱的台灣三月,
完成了一些演出,
舞台形式各有不同,但音樂的本質卻沒有改變。
無論是有著聚光燈的舞台,幾百人的座位的音樂廳
還是小小孩們坐在一旁對著提琴竊竊私語的小沙龍
都讓人感受到音樂裡,"傳達"的功能特質。
在每個演出結束後,總有不吝嗇的聽眾給予鼓勵
簡單一句"下次也一定要來參加!"、小小孩們用注音符號寫的小紙條、或是老爺爺的一句"謝謝,很美好的下午"
對於一個需要兼顧生活與理想,被夾在忙錄時間表裡的人來說
無疑就是一劑強心針,感覺小小縫隙間所延伸出的世界仍舊寬廣
路還很長,是條走得下去的路...
從來就不是一個要求舞台規格的人
只有有人喜歡演出的內容,或因為我的演奏而對音樂產生興趣
對我來說,總是更重要的事。
也有人問我演出時有小孩子在旁,會不會干擾
其實我必須要說,這是演出時本來就該做好的心理準備。
小朋友好動是很自然的事,而這也是非音樂廳演出最天經地義的好處
只要孩子們覺得音樂好聽,聽音樂這件事不無聊,那天的工作也就完成了。
演出,除了需要清楚自己想傳達的主題,更應清楚我們的對象,
人與人之間,
不是我們給了,對方就絕對能接收
所以希望被接受,就需要站在對方的角度來設想
所有的事情應該都是同樣的道理
至少,我是這樣相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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